2010/07/22

網路上請尊重著作權


網路寫作是條漫長路程,持續且不中斷才會是真正贏家

網路提供了喜歡創作的人一個自由揮灑的空間,很多人利用這樣的空間,紛紛開闢了屬於自己的天地,但往往開始興沖沖,但到後來往往時間不夠或是缺少生活靈感,許多部落格就只能轉貼一些從報紙媒體上,或者是從其他部落格抓來的文章來充數,美其名是分享,但這樣張貼別人的心血來點綴自己部落格的行為很有可能已經觸犯了著作權法。

很多人會說,我又沒有營利行為,也只是覺得奇文共欣賞而已,幹嘛那麼小氣?但著作權法裡,並不是只以有沒有營利來判斷,因為有許多不是以營利為目的的行為,還是會造成著作權人很大的損害。

也有人也會說,我有標明引用的來源出處,這樣也會有問題嗎?先暫時不從法律的觀點來看,基於對於著作人格權的尊重,應該都要事先告知著作人。就像明知是別人的東西,不告而取就是不對的。也許有人會說,我幫你轉貼是幫你打知名度,有什麼不好?但一種米養百樣人,並非所有的部落客都希望出名的,所以當然也要尊重每個人的想法。

著作權法第61條規定:「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但經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此限。」所以如果不在此範圍類型的資料,尤其像是部落格上常出現的美食、旅遊等議題的文字與照片取用,就得多加注意。尊重著作權,就是尊重原創精神,相信作為一個創作者的部落客,也同樣不希望這樣不愉快的事發生在自己身上,所以將心比心,好讓大家都能開心放心的創作。

【本文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宣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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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迴響:

匿名 提到...

可是我看閣下寮國的遊記裡,也有好幾段和香港出版的一套東南亞書籍的內容,一模一樣!
但是那套書的作者並不是閣下啊!

木馬 提到...

靠 是郭良蕙出版社嗎
這家出版社已經被許多部落客抓包了
謝謝告知
請看以下連結
http://www.facebook.com/note.php?note_id=212108218829171